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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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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專升本考試即將來臨,請誠信考試!

          審核: 來源: 作者: 時間: 2022-05-23 點擊: 6083次

          樹道德之新風

          立誠信之根基


          誠信考試是學生的基本行為規范

          是大學生應具有的道德素質

          在專升本考試來臨之際

          我們更應該提高覺悟

          拒絕作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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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違規違法如何處理


          考生如不遵守考場規則,不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有違規行為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確定的程序和規定嚴肅處理,并將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涉嫌犯罪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法律規定,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違紀處理

          考生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認定為考試違紀,取消該科目考試成績。

          攜帶規定以外的物品進入考場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考試開始信號發出前答題或者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后繼續答題的;

          在考試過程中旁窺、交頭接耳、互打暗號或者手勢的;

           在考場禁止的范圍內,喧嘩、吸煙或者實施其他影響考場秩序的行為的;

          未經考試工作人員同意在考試過程中擅自離開考場的;

          將試卷、答卷(含答題卡、答題紙等,下同)、草稿紙等考試用紙帶出考場的;

           用規定以外的筆或者紙答題或者在試卷規定以外的地方書寫姓名、考號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標記信息的;

           其他違反考場規則但尚未構成作弊的行為。


            

                作弊處理

          考試過程中或在考試結束后發現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認定為考試作弊,考生所報名參加考試的各階段、各科成績無效。

          攜帶與考試內容相關的材料或者存儲有與考試內容相關資料的電子設備參加考試的;

          抄襲或者協助他人抄襲試題答案或者與考試內容相關的資料的;

          搶奪、竊取他人試卷、答卷或者脅迫他人為自己抄襲提供方便的;

          攜帶具有發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設備的; 

          由他人冒名代替參加考試的;

           故意銷毀試卷、答卷或者考試材料的; 

          在答卷上填寫與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號等信息的;

          傳、接物品或者交換試卷、答卷、草稿紙的;

          通過偽造證件、證明、檔案及其他材料獲得考試資格、加分資格和考試成績的;

          評卷過程中被認定為答案雷同的;

          其他以不正當手段獲得或者試圖獲得試題答案、考試成績的行為。


                特別提醒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視情節輕重,同時給予暫停參加該項考試1至3年的處理;情節特別嚴重的,可以同時給予暫停參加各種國家教育考試1至3年的處理:組織團伙作弊的;向考場外發送、傳遞試題信息的;使用相關設備接收信息實施作弊的;偽造、變造身份證、準考證及其他證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參加考試的。


          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學??梢越o予開除學籍處分: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組織作弊、使用通訊設備或其他器材作弊、向他人出售考試試題或答案牟取利益,以及其他嚴重作弊或擾亂考試秩序行為的。


                違法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摘錄):

          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為他人實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為實施考試作弊行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規定的考試的試題、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第一款規定的考試的,處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誠信考試,從我做起!

          希望大家在考試中取得理想的成績,

          不留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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